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各类技术、经济专业人员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作用,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廉洁、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上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征聘绩效评价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各类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专家的申请条件
(一)熟悉被评价内容及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发展状况,并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一定的认识,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二)具有较高的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管理经验、从事相应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中等专业技术以上(含中等)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对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熟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上虞市财政局审核认定;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两院院士和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或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职业道德,办事认真严谨,客观公正,热心绩效评价事业,敢于承担责任;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绩效评价工作,并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和有关方面的监督;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七)符合绩效评价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绩效评价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报名应聘绩效评价专家的人士,经上虞市财政局审定,办理聘请手续,颁发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家聘任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市财政局依据专家个人简历表及相关资料,分类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对进入绩效评价专家库的专家,可推荐参与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活动,并可获得由市财政局提供的有关绩效评价信息资料和相应的劳务报酬,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等事宜。
绩效评价专家应以科学、诚实、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不受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机构、个人的干扰,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绩效评价意见、建议。
三、聘请绩效评价专家的专业类别
绩效评价专家的专业类别暂分为以下18类:经济管理、会计审计、科技教育、计算机、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国土资源、文体广播、机械仪器、卫生医疗、环境保护、民政社保、农林牧渔、特种设备、水利气象、物流仓储、其他各类。今后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适当增减。
四、绩效评价专家的申请方式
凡具备条件并愿意参加的人员,请于2006年12月5日前,填妥《上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申请登记表》(可向市财政局索取,或登录http://www.sycs.gov.cn/sstz/sstz.htm下载表格),并随带居民身份证(附复印件1份)、有效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附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料、1寸免冠近照两张,送上虞市财政局(绩效评估科)审核确认(百管街道体育场路18号2号楼2213室)。
联系人:杨闰达 电话:0575-82211290
胡益锋 电话:0575-82212989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资料:
上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申请登记表
上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