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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财务信息表》填报说明

1. 数据来源:各项指标来源于企业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2. 金额单位:除“适用税率”( 88 行)为百分数外,其他项目指标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对企业填报的金额单位和计量单位要严格审核。
3. 小数位数:保留两位小数。
4. 填写要求:各项指标应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 0 ” ,不要留空行。
5. 要求填报营业税、地方税、管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各项指标,增值税、消费税及由国税管辖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指标不需填报。 非金融企业营业税和地方税各项指标按月填报,填写当月发生数,金融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指标按季填报,填写当季累计数。时点数(如期末欠税余额、资产负债表中指标)按期末数填写
6 、各项上报的指标口径见下表:

 

项 目
行次
金额

填 表 说 明

三、 营业税指标 ( 金融行业季报,其他行业月报 )     44 至 56 行各行指标,除 55 行指标按税款入库时间确定外,其余均按税款所属时间确定。
全部收入( 44 = 45&48
44
  指企业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活动取得的全部经营收入和销售收入。
计税项目的营业额
45
  指按税收政策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收入,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本项目应包括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第 48 行项目 “ 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营业额 ” 中所指的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营业额。本项目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 计税营业额数据填写。

不征税项目的营业额

46

 

指企业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活动取得的全部经营收入和销售收入中按政策规定不征营业税项目的营业额

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

47

 

指企业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活动取得的全部经营收入和销售收入中按政策规定减免营业税项目的营业额

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营业额

48

 

指政策规定允许从营业收入中扣除项目的数额。即,联运、旅游、建筑总承包、金融商品转让等劳务按政策规定不计入计征营业税的收入的金额。

按税率计算应缴营业税额

49

 

指按企业经营项目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缴税额。

按政策规定减免税项目计算的营业税额

50

 

指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税前直接免征项目计算出的营业税税额。

按政策规定减免的计税后的营业税额

51

 

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减征或免征的营业税税额。

应缴营业税调整额

52

 

指纳税人本期因查补、代扣或退税等所产生的各种非常规税额调整内容,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数填写。

应缴营业税额合计 (53=49-51+52)

53

 

指企业本期应缴入库税额,根据本表计算公式计算分析填写。

期初未缴营业税额

54

 

指纳税人期初应缴未缴的营业税额。应按“应交税金 - 应交营业税 ” 的期初贷方余额或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如余额在借方,则以 “ - ” 号在本项目内反映。

本期已缴营业税额

55

 

指企业本期实际入库的营业税额,含入库的税款所属期为上期的税额,包括清理前期欠税额、本期多交税额、本期查补前期入库税额和按规定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或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分析填写。

期末未缴营业税额 (56=53+54-55)

56

 

反映企业期末应缴未缴的营业税额。按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或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期末多交的营业税额以“-”号在本项目内反映。

四、其他税费指标 ( 月报 , 按有关会计科目填写 )合计57=58&64+66&67+70 )

57

 

57 至 70 行各行指标均按税款入库时间确定。

按所列计算公式填写。

本期已缴资源税

58

 

按“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借方本期累计发生数 , 减去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资源税税额的余额填写,或按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土地增值税

59

 

按“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借方本期累计发生数,减去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填写,或按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60

 

按“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借方本期累计发生数,减去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的余额填写,或按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61

 

根据规定的“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或“应交税金——应交城市房地产税”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减去按规定减免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后的余额填写,或按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62

 

根据规定的“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或“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牌照税”科目借方本期发生额 , 减去按规定减免的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后的余额填写,或按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63

 

根据规定的“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减去按规定减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的余额填写,或按纳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印花税

64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印花税。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管理费用——印花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本期累计发生数填写,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印花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填写。

其中: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

65

 

指 证券交易机构代扣代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按企业报送的“扣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报告表”相应的数据计算填写。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66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按“应交税金— - 应交个人所得税 ” 明细科目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填写。

本期已缴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67

 

指企业按规定向乡镇以上(含乡镇)政府交纳的各种名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不包括企业代收代扣的收费,不包括企业因违规违章或污染环境等支出的罚没性款项。

其中:本期已缴教育费附加

68

 

按“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本期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或按相关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69

 

按“其他应交款—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明细科目本期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或按相关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

其他税收

70

 

指未包括在以上各项税费项目中的其他税收项目的实缴金额。(提示:只填其他税收,不包括其他收费)

五、利润表指标 ( 季报 , 根据企业利润表填报 )

 

 

季报表。由于不同的行业会计制度对利润表指标规定有所不同, 71 至 85 各行指标根据填表说明规定的口径进行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 ( 已减去折扣与折让 )

71

 

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该项目应该不包括销货退回、折让及销售折扣等部分。一般按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栏填列。期货经纪公司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按“营业收入”填写。如仍未执行新会计制度的,工业企业按损益表“货物销售收入净额”行本期累计数填写;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按利润表“货物销售净额”行本期累计数填写;商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商品销售收入”行本期累计数减去“销售折扣与折让”行本年累计数的差额填写;股份制企业按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行本期累计数填写;运输 ( 交通 ) 企业按照利润表或损益表中的 “ 主营业务收入 ” 本期累计数填写;施工企业按照利润表或损益表中 “ 工程结算收入 ” 本期累计数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利润表或损益表中 “ 房地产经营收入 ” 本期累计数填写;邮电通讯企业按照利润表或损益表中 “ 通信业务收入 ” 本期累计数填写;金融企业按损益表 “ 营业收入 ” 行本期累计数填写;旅游、饮食服务业企业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 “ 营业收入 ” 本期累计数填写。

主营业务成本

72

 

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一般根据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栏填列。期货经纪公司按“营业支出”扣减“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填写。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直接按 “营业支出”填写。如仍未执行新会计制度的,工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产品销售成本”行本期累计数填写;商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商品销售成本”行本期累计数填写;股份制企业按利润表“营业成本”行本期累计数填写。运输 ( 交通 )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按照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的 “ 营业成本 ” 行本期累计数填写;施工企业按照损益表中 “ 工程结算成本 ” 行本期累计数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损益表中 “ 经营成本 ” 行本期累计数确定;金融企业、保险企业按 “ 营业支出 ” 行本期累计数填写;邮电通讯企业按照损益表中 “ 通信业务成本 ” 行本期累计数确定。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3

 

反映企业销售货物(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金融企业按“营业税金及附加”填写;期货经纪公司按营业支出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栏填写;其他企业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行本期累计数分析填写。

主营业务利润 (74=71-72-73)

74

 

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主营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如亏损以“ -” 号表示)。施工企业按照利润表中 “ 工程结算利润 ” 行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利润表中 “ 房地产经营利润 ” 行填写;邮电通信企业按照利润表中 “ 通信业务收支差额 ” 行填写;金融企业、期货经纪公司应按 “ 营业利润 ” 填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按照利润表中 “ 经营利润 ” 行填写;其他企业应根据利润表 “ 主营业务利润 ” 填写。

其他业务利润

75

 

一般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的 “其他业务利润” 填写,如有 “ 代购代销收入 ” 和 “ 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 与本栏合并反映。其他业务利润反映企业除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如亏损以 “—” 号表示),应根据 “ 其他业务收入 ” 、 “ 其他业务支出 ” 科目发生额相抵后的差额填写。代购代销收入,反映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代销商品的手续费扣除其应交营业税后的净额。已把其他营业收入纳入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支出纳入营业支出的企业本项目填 0 。

营业费用

76

 

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的“营业费用”本期累计数填写。把营业费用纳入营业支出范围的企业该项目填 0 。

管理费用

77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管理费用”填写。把管理费用纳入营业支出范围的企业该项目填 0 。

财务费用(含汇兑损失)

78

 

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财务费用”填写。金融企业此行数据填“ 0” 。

营业利润 (79=74+75-76-77-78)

79

 

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利润,为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减去有关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可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营业利润”填写。保险企业包括“准备金提转差”和“保护红利支出”两项内容。

投资收益

80

 

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其中包括分回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认购的股票应得到的股利以及收回投资时发生的收益等,可按利润表或损益表“投资收益”行本期累计数填写。把投资收益纳入营业收入范围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等企业该项目填 0 。

补贴收入

81

 

反映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可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补贴收入”填写。

营业外收入

82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营业外收入”填写。

营业外支出

83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营业外支出” 填写。

前期损益调整(含递延收益)

84

 

仅指企业本期“前期损益调整”和“递延收益”科目中计入当期利润总额的部分,按企业利润表对应项目填写,一般本项目为 0 。

利润总额 (85=79&82-83+84)

85

 

反映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用“ -” 号表示)。可按利润表或损益表中 “ 利润总额 ” 直接填写。

六、企业所得税指标 ( 季报 , 根据所得税申报表填报 )

 

 

根据所得税申报表填写。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的通知》(国税发 [1998]190 号)规定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企业,参考申报表相关指标填写。

纳税调整增加额

86

 

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而应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税申报表中“纳税调整增加额”项目填写。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7

 

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科目填写,未按季调整的填零。

纳税调整减少额

88

 

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而应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税申报表中“纳税调整减少额”项目填写。

应纳税所得额

89

 

按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项目填写。本项目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该行填 0 。

适用税率 (%)

90

 

按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项目填写。指法定的适用税率。

按税率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91=89*90)

91

 

按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项目填写。

减、免所得税额

92

 

按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项目填写。

应缴企业所得税额调整额

93

 

指纳税人本期因查补或退税等事项所产生的各种非常规税额调整内容,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数填写。

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合计 (94=91-92+93)

94

 

按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项目填写。

期初未缴企业所得税额

95

 

按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项目填写。

本期已缴企业所得税额

96

 

按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项目填写。

期末未缴企业所得税额 (97=94+95-96)

97

 

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对应项目填写。或按所列公式填写。

七、资产负债表有关指标 ( 季报 , 根据资产负债表填写 )

 

 

按季填报

资产期末数 (98=106+107)

98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行期末数填写。

其中:流动资产期末数 (99>=100+101+102)

99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行期末数填写。

银行存款

100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行期末数填写。

应收账款

101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应收帐款净额”行期末数填写。

存货

102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存货”行期末数填写。金融、保险、期货经纪公司等没有存货的企业填“ 0” 。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 价 )

103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值”或“固定资产原价”行期末数填写。

其中:累计折旧

104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累计折旧”行期末数填写。

固定资产净值

105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合计数”行期末数填写。

负债期末数

106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行期末数填写。

所有者权益期末数

107

 

应根据本期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行期末数填写。

八、现金流量表有关指标 ( 季报 , 根据现金流量表填写 )

 

 

季报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08>=109+110)

108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现金流入小计”行次填写。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9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行次填写。金融、保险、期货经纪公司等类性质的企业本项填 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0

 

按财会 [2000]25 号文规定 , 执行新会计制度的企业,本项目根据现金流量表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行次填写;未执行新会计制度的企业,本项目根据现金流量表 “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税费返还 ” 行次填写。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11>=112 & 116)

111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现金流出小计”行次填写。

其中:购买商品、劳务支付的现金

112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购买商品、劳务支付的现金”行次填写。金融、保险、期货经纪公司等类性质的企业本项填 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3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行次填写。

支付的增值税款

114

 

根据现金流量表有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

支付的所得税款

115

 

根据现金流量表有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116

 

根据现金流量表有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08-111)

117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行次填写。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行次填写。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行次填写。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0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行次填写。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117&120)

121

 

根据现金流量表对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行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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